一、政策对象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申报之日前6个月内未裁员的企业(以失业金领取人数为依据确定未裁员企业)。
二、政策内容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申报之日前6个月内未裁员的企业,可以开发不超过6个月的临时性就业援助岗位,吸纳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稳就业重点调控行业失业3个月以上人员,按照每人每月15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岗位补贴。
三、援助对象
稳就业重点调控行业失业3个月以上、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人员。
四、补贴标准
1500元/人·月
五、实施主体
由符合条件的企业参保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负责落实。省、市本级参保企业由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负责落实。
六、申请渠道
岗位补贴采用“先发后补”模式,符合条件对象向参保地县(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
提交《加大人力资本投资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补贴(就业方面)申请表》;
提交符合条件人员花名册;
提交用工情况证明材料(考勤表、工资流水等)。
七、办理时限
2027年3月31日前。
八、咨询电话
达州市通川区就业创业促进中心:0818-2375414。
编辑:汤国辉
编审:唐赞
总编:邓亚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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