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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市监局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通川市场监管局 2026-02-26 16:26 1795

中共达州市通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员会

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5年4月1日至4月30日,通川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进行了巡察。2025年7月3日,通川区委第二巡察组向通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区委书记点人点事问题整改情况

(一)指出问题: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隐患不够到位。

原因分析:一是市场管理方“重经营、轻安全”。核心以经济效益为首要目标,将消防安全视为“额外负担”,对消防工作重视不足,仅做纸面化责任标注,未主动推进落实或对接相关部门协同解决问题,职责定位模糊;二是商户安全意识缺失。多数商户聚焦自身经营,对火灾隐患危害性认识不足,存在侥幸心理,认为“火灾概率低”,不遵守市场消防规定,违规行为屡禁不止,且缺乏基本的防火、灭火及逃生自救知识;三是责任链条未压实。市场主办单位未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未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未明确专人负责消防工作;未与商户签订明确的消防安全承诺书,责任未落实到具体个人,日常巡查、检查流于形式,发现隐患后未督促整改;四是长效管理机制缺失。未建立常态化的消防培训、隐患排查治理、信用约束等机制,对农贸市场消防标准化建设推动不足,难以从根源上解决责任落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于2025年7月31日14:30,组织辖区全体农贸市场管理人员在局四楼会议室召开农贸市场安全工作专题会议,进一步明确并压实市场开办方主体责任。各市场监管所迅速行动,第一时间完成辖区农贸市场液化气罐使用情况的全面摸排;二是联合消防救援部门对辖区农贸市场管理人员及经营户开展消防专题培训,重点讲解液化气罐安全隐患识别、消防器材规范操作、火场应急逃生技巧等核心内容,反复重申农贸市场严禁使用液化气罐的硬性要求,督促管理人员强化对商户的日常监督检查,确保消防安全工作落地见效。截至目前,累计开展消防培训4次,覆盖400余人次。同时,依托市场LED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安全警示标语,营造“人人讲安全、人人重安全”的浓厚氛围;三是建立常态化巡查机制,每周安排执法人员对辖区农贸市场开展全覆盖巡查,逐户核查液化气罐存放、使用的合规性,及时排查并消除安全隐患。通过发放农贸市场消防安全告知书、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等方式,强化商户安全主体意识,并同步开展农贸市场安全集中整治行动。截至目前,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00余人次,下发监督意见书12份,依法收缴违规使用液化气罐30余个,西晶、朝阳、凤翎关农贸市场违规使用液化气罐问题已实现全面清零;四是印发《关于调整农贸市场挂包领导及成员单位的通知》,进一步完善领导挂包、股所联动工作机制,明确农贸市场安全管理的工作标准、职责边界与责任分工。同时,组织辖区农贸市场管理人员签订消防安全告知书及安全承诺书,形成责任落实闭环。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二、集中整改期内整改事项

(一)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方面

1.针对“推进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工作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经市局答复:达州市市场监管局暂停使用“川渝平台”,核心是全面接轨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的“天府市场智慧监管平台”,实现全省市场监管数字化统一协同。二是加强“天府市场智慧监管”食品流通领域日常监管录入。①建强智慧录入支撑体系。优化平台功能适配,明确分级录入标准,搭建数据共享通道。②压实全主体录入责任。强化经营主体自主录入,落实监管人员核查录入,压实平台协同录入责任。③强化录入过程规范管控。开展分层培训指导,建立智能校验机制,规范数据留存管理。④健全激励约束保障机制。实施信用分级管理,强化考核督导问责。目前通川区特殊食品经营主体检查率96.5%、风险分级覆盖率96.63%;小经营店主体检查率50.57%、风险分级覆盖率49.73%;预包装食品销售主体检查率71.24%、风险分级覆盖率67.65%;食品销售主体检查率66.74%、风险分级覆盖率52.60%,在全市排位第一。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2.针对“网络餐饮监管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集涉及4家问题门店辖区所东城所、大北街所负责人进行约谈,对上述问题门店所属辖区市场监管所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深刻反思,切实增强监管责任意识;二是立即对4家问题门店开展“回头看”监督检查,针对食品经营场所与生活区未分离、食材存放不规范、卫生条件差、从业人员无健康证等问题,要求立即或限期整改,并持续跟踪复查,目前相关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三是对美团、饿了么等主要外卖平台在本地的代理机构进行实地检查和行政约谈,通报典型案例,督促平台严格落实审核管理责任,加强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资质审查与日常管理,从源头降低风险;四是结合摸排情况,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网络餐饮食品安全集中整治行动,重点打击无证经营(幽灵外卖)、卫生条件不达标、食材来源不明、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及原料、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经营野生动物和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虚假宣传等违规违法经营行为,有效净化了网络订餐环境;五是组织力量对全区在美团、饿了么平台入网经营的餐饮商户进行了拉网式摸排核查,建立完善监管档案,全面掌握底数情况;六是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将网络餐饮单位,特别是无堂食外卖门店作为重点抽查对象,增加检查频次和覆盖面。同时,大力推进“阳光监管”,探索推广“互联网+明厨亮灶”,鼓励社会监督,监管触角得到有效延伸。根据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四川省推进食品生产经营主体“互联网+AI监管”工作指引》的通知(川市监发〔2025〕45号文件)要求,网络餐饮和小微型餐饮经营主体相关“互联网+AI监管”建设工作将持续推进。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3.针对“校园食品安全防线筑得不牢”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巡察指出的问题,我局立即对上述7所学校所属辖区的监管负责人进行了集中约谈与批评教育。通过面对面指出问题、剖析根源,进一步强调了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要求相关责任人深刻反思,切实增强责任意识与履职能力,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二是组织监管力量对7所问题学校食堂进行了全覆盖、无死角的监督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操作不规范、记录不完善、环境卫生有待加强等问题,明确整改要求和时限,确保所有问题按期整改到位。目前,相关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三是已完成《通川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信用档案》的建设。建立了全区学校食堂电子化信用档案库,真正实现了“一校一档”档案体系涵盖主体基本信息、日常监督管理信息、社会监督(投诉举报)信息、智慧监管数据、风险分级评定信息等核心内容。该档案系统已于秋季开学后完成了首次信息动态更新,并将持续更新,为实施精准化、差异化监管提供了坚实基础;四是积极与区教育局、卫生健康局等部门沟通协调,联合制定并实施了秋季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方案。检查范围覆盖全区所有设有食堂的学校(含幼儿园),重点围绕许可管理、制度落实、人员健康、环境卫生、原料控制、加工过程、餐具消毒、食品留样等关键环节。通过联合行动,形成了监管合力,实现了辖区学校食堂监督检查全覆盖,有效排查并消除了风险隐患;五是全区学校食堂已全部纳入明厨亮灶+AI监控系统,充分运用“阳光监管”(明厨亮灶+AI监控系统)平台,开展非现场巡查与智能预警。将民办学校、寄宿制学校、边远乡镇学校以及就餐人数较多的学校食堂列为重点监控对象,通过平台定期进行线上抽查。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4.针对“无实质性培育质量标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系统梳理辖区规模以上企业情况。对标老字号及天府名品标准,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重点培育(如灯影牛肉);明确重点领军企业,以点带面推动品牌协同发展。相关部门强化政策扶持与精准服务,助力企业产业升级,规避同质化竞争,同时积极筛选具有发展潜力的优质企业纳入领军培育体系,逐步引领全区企业迈向品牌化发展道路。今年已向上级单位申报天府名品企业1家,通过系列培育工作,已构建形成全区品牌建设梯次培养清单;二是组织召开企业品牌建设专题座谈会。通过案例剖析的方式,集中开展品牌建设知识培训,引导企业树立品牌意识,激发其参与品牌创建的积极性与主动性;三是健全质量基础设施体系。①搭建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平台。依托好一新复兴批发市场鲜活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累计提供检测、认证、咨询等服务51000家次、服务企业430户,有效降低企业质量提升成本。②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制定《通川区政府质量奖管理评比办法》,明确奖励条件与申报要求,积极引导企业争创市、省政府质量奖,对获奖企业给予奖励或补贴,强化品牌建设与质量提升的激励导向。③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重点培育质量管理、品牌策划领域人才,推进质量官培育工作,目前全区已累计培育质量官19名;同时为企业提供外部人才引进支持,鼓励企业主动参与品牌申报与创建。针对纳入培养清单的达州市宏隆肉制品有限责任公司,先后邀请市、区领导及专业人才开展走访调研,重点围绕天府名品申报、天府质量奖创建等工作提供精准指导,全面协调解决企业发展及品牌创建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困难。通过系列举措,实现企业服务便捷化、人才培养体系化、督促指导常态化,有效破解企业发展瓶颈,培育壮大企业内生质量提升能力。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5.针对“推动知识产权工作办法不多”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收集完成通川蓝莓,通川贡米的商标驳回资料与未申报成功的情况说明;二是2025年7-8月期间对通川区知识产权企业进行走访调研;三是选定通川灯影作为地理证明商标申报产品,2025年9月30日已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商标评审申请受理通知书,并于2025年11月20日完成对通川灯影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省抽检。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6.针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效能不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于11月28日召开工作推进会,通报全区电动自行车整治工作推进情况并明确下一步工作计划。同时,通过约谈全区电动自行车经营者、张贴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宣传海报以及开展“9月质量宣传月”活动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国家关于电动自行车的相关政策规定;二是联合消防支队、达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辖区内规模较大、人流密集区域的电动车销售门店开展集中执法检查,重点核查店内摆放车辆是否符合新国标要求、进货票据是否完整规范、销售清单是否真实可追溯等关键内容;各基层市场监管所则严格遵照工作部署,对辖区内所有电动车销售门店开展“拉网式”排查。截至12月,辖区内旧国标电动自行车已全部完成返厂下架工作;三是制定《关于开展2025年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的通知》及《通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股年度检查计划》,明确监督抽查范围、检查频次及工作要求,为日常监管提供有力指引;充分运用“12315”举报平台,及时响应处置群众反映的产品质量问题;强化通川区工业园区“川菜园”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平台实质化运行,助力企业提升产品质量。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7.针对“类案不类罚”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集中谈心谈话会。局主要领导对各所所长、相关股室负责人、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进行集中谈心谈话;二是开展培训。通过行政处罚案件负责人集体讨论会、行政处罚案件整改工作会的形式,讲问题,提要求,学知识,以案促改,加深执法人员对裁量标准的理解,综合考虑当事人的主观方面、违法行为的客观方面和案件的酌定裁量因素,科学、精准、合理裁量;三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司法局对我局所办行政处罚案件开展了全面评查。我局以此为契机,对本局办理的涉企行政处罚案件组织开展回访工作,重点核查执法程序规范性、裁量基准适配性及企业满意度,推动执法闭环管理与营商环境优化;四是严格按照国家关于自由裁量权的相关规定进行案件审核,对每一起行政处罚案件的自由裁量权行使进行严格审核。通过同类行政处罚案件报告业务分管领导审批、行政处罚案件负责人集体讨论会等方式综合考虑行使自由裁量权。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8.针对“执法办案能力待提升”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集中谈心谈话会。局主要领导对各所所长、相关股室负责人、执法大队副大队长、业务骨干进行集中谈心谈话与批评教育;二是开展培训。通过行政处罚案件负责人集体讨论会、行政处罚案件整改工作会的形式,讲问题,提要求,学知识,以案促改,强化业务学习,严格按照规定收集证据,准确适用法律条款,按期送达执法文书,规范没收财物处理,办案程序合法;三是组织办案人员及相关执法人员参加行政处罚案件负责人集体讨论会,学习业务知识,组织业务骨干参加市局组织的评卷,借鉴其他单位的办案经验与文书制作标准。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9.针对“罚没物资管理混乱”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8月29日,通川区市场监管局就罚没物资管理混乱召开行政执法集中谈话提醒会,强调罚没物资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增强风险防控意识;二是建立了统一的《罚没物资管理台账》;三是规范罚没物资管理,出台了《达州市通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涉案财物管理和处置规定》;四是2025年8月29日,通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就罚没物资管理混乱问题,组织执法人员学习罚没物资管理法规和管理制度,提升业务能力。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10.针对“电梯隐患整治进度缓慢”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摸排梳理,邀请达州市电梯协会3名专业技术人员对通州家属院、野茅溪华润家属院、市环卫处家属院、市农科所家属院等老旧小区17台电梯现状逐台开展问题隐患排查,梳理问题隐患清单,分门别类建立台账;二是压紧压实责任,区政府组织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区委巡察组反馈问题,明晰了问题化解路径,细化分解任务,明确了属地、行业部门等责任;三是加强宣传引导,会同对应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与群众面对面宣传政策法规,告知问题解决办法,引导群众自筹资金化解问题;四是督导跟踪整改,区委第二巡察组针对巡察反馈的电梯隐患整治进度缓慢问题,对通州家属院、双狮商城8单元电梯的问题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现场督导;进一步完善电梯跟踪整改工作机制,建立日常隐患台账,不定期跟踪问题整改情况,截至目前,通州家属院、双狮商城、大西街58号附4号县医药局综合楼等4台电梯已完成整改,市特检所已开展检验;农科所、市环卫处家属院等2处已与拟落实的整改单位开展协商。第五、六项正有序推进整改。

整改完成情况:第一至四项已整改完成,第五、六项在整改时限内有序推进整改,整改时限为2026年12月31日。

11.针对“履行消防安全监管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于2025年7月31日14:30,组织辖区全体农贸市场管理人员在局四楼会议室召开农贸市场安全工作专题会议,进一步明确并压实市场开办方主体责任。各市场监管所迅速行动,第一时间完成辖区农贸市场液化气罐使用情况的全面摸排;二是联合消防救援部门对辖区农贸市场管理人员及经营户开展消防专题培训,重点讲解液化气罐安全隐患识别、消防器材规范操作、火场应急逃生技巧等核心内容,反复重申农贸市场严禁使用液化气罐的硬性要求,督促管理人员强化对商户的日常监督检查,确保消防安全工作落地见效。截至目前,累计开展消防培训4次,覆盖400余人次。同时,依托市场LED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安全警示标语,营造“人人讲安全、人人重安全”的浓厚氛围;三是建立常态化巡查机制,每周安排执法人员对辖区农贸市场开展全覆盖巡查,逐户核查液化气罐存放、使用的合规性,及时排查并消除安全隐患。通过发放农贸市场消防安全告知书、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等方式,强化商户安全主体意识,并同步开展农贸市场安全集中整治行动。截至目前,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00余人次,下发监督意见书12份,依法收缴并取缔违规使用液化气罐30余个,西晶、朝阳、凤翎关农贸市场违规使用液化气罐问题已实现全面清零;四是印发《关于调整农贸市场挂包领导及成员单位的通知》,进一步完善领导挂包、股所联动工作机制,明确农贸市场安全管理的工作标准、职责边界与责任分工。同时,组织辖区农贸市场管理人员签订消防安全告知书及安全承诺书,形成责任落实闭环。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12.针对“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存在温差”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上述投诉举报件进行回访,梳理问题所在,对经办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压实工作职责,进一步规范投诉举报程序;二是组织执法人员开展投诉举报相关业务培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针对常见风险点进行工作提示,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处理投诉举报的业务能力;三是每季度对投诉举报量排名靠前的商家进行约谈,对投诉举报率高的企业进行法规宣传,增强经营户守法经营意识,降低投诉举报率;四是每季度对已办结的投诉举报件进行通报,引导执法人员推进问题整改。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13.针对“惠企政策宣传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迅速完成定向政策宣传。针对源美冷链物流等5家具体反映不知晓政策的企业,立即安排专人上门开展“一对一”走访。工作人员现场发放了量身定制的“政策明白卡”,并就“一次性补贴”“升规入统”等与企业匹配度高的政策条款进行了详细解读,同时建立了常态化的企业联系服务通道;二是全面铺开立体化宣传。以《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为核心,线上线下同步发力。线上,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及官方平台开设惠企政策专栏,发布并动态更新政策原文、图解及解读视频;线下,将政策宣讲解读深度融入“进千企,解万难,促发展”活动,作为干部入企的固定动作。同时,利用政务服务大厅“惠企专窗”进行阵地宣传,并分行业、分片区组织了多场政策集中宣讲会,确保了政策传达的广度与深度。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14.针对“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还存在短板”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网络舆情相关制度,制定并完善我局《突发事件和网络舆情应急预案》和《网络舆情转办落实制度》,积极做好网络舆情的跟踪、督查和协调工作;二是加强网络舆情队伍建设,组建市场监管局网评员队伍,开展应对网络舆情相关培训,通过培训和学习,提高网评员的网络素养和舆情处置能力;三是加强与网信办对接,强化网络舆情监测,做好舆情线上线下处置工作,并及时向上级做好汇报工作。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15.针对“未严格落实‘三定’方案,违规增设内设机构并配备负责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经2025年12月19日党委会会议研究决定撤销违规增设机构工会办;二是经2025年12月19日党委会会议研究决定撤销信息中心、后勤办、信访办、物管办4个机构,并免去违规配备的4个内设机构负责人职务;三是在2025年10月中心组学习会议上,组织局领导班子、中层干部重新深入学习本单位的“三定”规定。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二)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

16.针对“对干部职工管理不够严格,导致违纪违规现象多发”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学习教育,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防止小问题演变为大错误。通过健全机制重申和强调相关制度,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转变工作作风;通过开展“一把手”讲廉政党课、支部书记讲纪律党课、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节前廉政提醒、中央八项规定学习专题研讨等形式,进行反腐倡廉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深化思想教育,强化纪律约束,推动廉政教育常态化。全年党委书记、支部书记上专题廉政党课40余次,组织廉政警示教育700余人次;通过对重点部门、关键岗位人员加强廉政教育,筑牢了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通过扎实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深化作风教育,强化纪律约束,累计查摆问题230余条;二是局党委强化处分决定结果运用,对被处理和被通报人员进行结果运用,把处理通报结果将结果与年度考核、评优评先、年终绩效、职级晋升直接挂钩;三是通过前移监督关口,对违纪违规被处分干部的教育回访关爱和跟踪管理,加强日常监督,通过谈心谈话帮助其放下思想包袱、激发干事热情,全年累计开展回访谈心谈话8人次;通过开展“清风巴渠”观展活动加强正面典型教育,通过通报负面典型案例进行负面警示教育,通过对被通报人员和被投诉人员进行集中约谈、谈话提醒等廉政提醒方式,开展集体(个人)提醒谈话200余人次;通过不定期地督查、暗访主动发现问题并及时发布通报,通报中点人点事。2025年,累计发布督查通报4期,有效发挥“奖优罚劣、激励担当”作用。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17.针对“工会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整改工作过程中,分管领导专门召集了计财股以及工会的所有人员,组织开展了一场严肃且深入的谈心谈话活动。在这次谈话里,主要聚焦于职工生日慰问费用在行政账户列支这一具体问题,参与谈话的每一位人员都结合自身的理解和工作实际,进行了极为深入的剖析发言,大家各抒己见,从不同角度分析了问题产生的原因和可能带来的影响。同时,分管领导着重要求相关人员必须深入、全面地学习与之相关的各项规定,要将规定学深悟透,切实做到在今后的工作中不再发生类似的问题,以确保工作的规范性和严谨性;二是组织财务人员学习《四川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通过系统地学习,财务人员对工会经费的使用范围有了更清晰的认识,进一步明确了职工生日慰问费等福利支出的合规渠道,有效提升了业务水平和规范意识,为后续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奠定了坚实基础;三是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2025年起始至今职工生日慰问相关费用的列支具体情况展开了全面且详细的检查。经排查,并未发现存在行政列支方面的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18.针对“未严格执行《四川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办法》,对公务用车监管存在盲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集中谈话提醒,督促建账补账措施,局分管领导于2025年7月23日对后勤办及各市场监管所负责人进行集中谈话提醒,督促其建立并完善公务用车记录台账,各市场监管所均已建立并完善公务用车管理台账,局机关车辆信息登记不全问题已整改到位;二是落实组织法规学习,强化纪律意识措施。2025年7月23日,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四川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办法》,强调公车管理落实到位,确保公务用车管理始终规范合规;三是落实加强日常管理,开展不定期检查的措施,严格按照《四川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办法》实施,由后勤中心不定期抽查车辆运行管理落实情况。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方面

19.针对“党委对队伍结构统筹布局不科学,存在‘大机关、小基层’的‘倒金字塔’式配置格局”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调研评估,实时统计机关与基层在编人员。按照“三定”规定区市场监管局机关核定行政编制43名,工勤编制10名;基层所行政编制75名,工勤编制30名;事业编制共核定23名,但由于我局对机关、各基层所、事业单位人员、参公人员(2024年9月划转至文旅局)进行了打捆使用,造成了机关占比较高的情况。截止2025年12月,我局共有在编人员223人,其中公务员102人(含领导班子及卸任干部14人),工勤30人,参公人员20人,事业人员71人。局机关24个股室有101人占比45.3%,11个市场监管所108人占比48.4%,局领导班子占比6.3%;二是盘活人员存量,优化机关人员结构,把近两年培养出来的优秀年轻干部安置在基层所任职锻炼,推动机关优秀力量下沉。将2025年新招录的7名公务员安排到各个基层所工作,增强基层力量配备,并积极对接编办,重新修改“三定方案”。按照各辖区现在的主体数量变化对部分市场监督管理所的行政编制数量和辖区范围进行增减,整合、优化基层所的人员配置。

整改完成情况:第一项已完成整改。第二项在整改时限内有序推进整改,整改时限为2026年12月31日。

20.针对“中层干部轮岗交流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排查机关事业单位中层干部轮岗交流情况,并建立动态管理台账;二是我局于2025年12月19日召开党委会,对全局40余名同志进行了岗位调整。通过推荐2名年轻同志担任所长,以及交流5名所长的方式对城区、乡镇共9个基层市场监管所负责人进行了轮换;三是在2025年10月中心组学习会议上,组织局领导班子、中层干部重新深入学习《关于机关事业单位中层干部轮岗交流的实施意见》。并建立中层干部交流轮岗制度,按规定严格执行。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21.针对“违反程序任免中层干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关于“2024年1月,我局召开党委会后,未经组织部预审直接任命了党建办、人事股2名股长”的问题。按照整改措施我局应向组织部补报材料追认,由于2024年9月机构改革,原通川区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的20名参公同志被划转至通川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此2名同志的任职预审备案材料无法再进行追补;二是2025年10月27日区市场监管局召开党委会议,局班子成员重新学习《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区机关事业单位中层干部任免工作的通知》,并认真梳理了中层干部任免全部流程,严格按照程序落实中层干部任免程序,任命了通川区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秘书组主任和通川区民营经济服务中心主任。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2135177;邮政地址:达州市通川区大北街101号通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电子邮箱:1152860215@qq.com。

中共达州市通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员会

2026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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