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通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规范春节期间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
全区各经营者:
2026年春节将至,民生消费进入传统旺季。为维护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现对全区各经营者提醒告诫如下: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自觉规范价格行为,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守信的定价原则,增强社会责任感,共同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二、严格执行明码标价,标价内容要真实准确、清晰醒目,价格变动要及时调整,不得虚假标价、模糊标价、虚构原价、模糊赠售、隐瞒价格附加条件,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违规捆绑、搭售其他商品。商场、市场等零售经营者开展促销活动时,应真实准确标示活动信息。采取降价、打折、返券、赠品等方式促销的,应明确标示优惠条件。对降价销售的商品,须按规定保留降价前交易记录等资料备查,严禁利用虚假或引人误解的手段诱骗消费者交易。
三、农贸市场、大型超市、药店等生活必需品和药品、医疗用品经营者,严禁利用节假日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抬价格、囤积居奇、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切实保障民生商品价格基本稳定。
四、客运、公交、出租汽车、高速公路等交通行业经营者,应严格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及各项优惠减免政策。按规定的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收取费用,自觉维护交通客运价格秩序稳定。
五、宾馆酒店、餐饮、停车、洗车、家政、旅游、景区等服务行业经营者,应严格落实收费公示制度,履行价格承诺。不得随意涨价,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严禁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自本告诫书发布之日起,各经营者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规范价格行为。节日期间,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要民生商品价格的巡查力度,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对经告诫仍不整改、情节严重的,将从严查处并公开曝光。消费者发现违法线索,可保存证据,拨打12345、12315热线投诉举报。
达州市通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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