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死亡,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吗??
答: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死亡后,其个人账户中的全部余额(包括个人缴费、政府补贴、集体补助及产生的利息)可依法继承。
一、继承核心规则
继承范围:个人账户内所有资金,不仅限于个人缴纳部分,政府补贴、集体补助及账户利息均包含在内。
继承主体:由参保人员的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申请领取,无继承人且无指定受益人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二、办理方式
继承手续通常与丧葬补助金申领同步办理,无需额外跑流程:
1.继承人在申请丧葬补助金时,一并向户籍所在地便民服务中心(居保窗口)提出个人账户余额继承申请;
2.提交本人身份证件、社保卡复印件,填写《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及《告知承诺书》;
3.居保中心审核通过后,会将个人账户余额与丧葬补助金一同发放至继承人的银行卡账户。
编辑:李飞
编审:彭艳
总编:邓亚军
温馨提示: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有效期为自认证成功起一年,请各位养老金领金人员在有效期到期之前及时进行验证,避免因认证过期导致待遇暂停发放,网络认证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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