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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政策之窗782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通川区人社局 2025-11-05 10:51 2445

问: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死亡,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吗??

答: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死亡后,其个人账户中的全部余额(包括个人缴费、政府补贴、集体补助及产生的利息)可依法继承。

一、继承核心规则

继承范围:个人账户内所有资金,不仅限于个人缴纳部分,政府补贴、集体补助及账户利息均包含在内。

继承主体:由参保人员的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申请领取,无继承人且无指定受益人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二、办理方式

继承手续通常与丧葬补助金申领同步办理,无需额外跑流程:

1.继承人在申请丧葬补助金时,一并向户籍所在地便民服务中心(居保窗口)提出个人账户余额继承申请;

2.提交本人身份证件、社保卡复印件,填写《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及《告知承诺书》;

3.居保中心审核通过后,会将个人账户余额与丧葬补助金一同发放至继承人的银行卡账户。

编辑:李飞

编审:彭艳

总编:邓亚军

温馨提示: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有效期为自认证成功起一年,请各位养老金领金人员在有效期到期之前及时进行验证,避免因认证过期导致待遇暂停发放,网络认证方式如下。

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流程:

1.四川人社app:1.下载四川人社APP;2.完成账号注册;3.登陆并完成人脸识别;4.点击首页社会保险领取资格认证,选择本人认证或替他人认证;5.点击提交认证,选择人脸识别认证开始人脸识别认证;6.页面提示养老待遇资格认证成功。

2.微信小程序“达州人社”:1.关注达州人社公众号;2.点击首页资格认证;3.选择本人认证或替他人认证;4.点击提交认证,选择人脸识别认证开始人脸识别认证;5.页面提示养老待遇资格认证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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