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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政策之窗781参保人员死亡领取丧葬补助金

通川区人社局 2025-11-05 10:51 1620

问: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死亡,怎么领取丧葬补助金?

答: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死亡后,丧葬补助金领取指南

一、领取主体

丧葬补助金由参保人员的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申请领取,无继承人且无指定受益人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二、核心时限要求

需在参保人员死亡后的60日内提交申请,超过60天没有丧葬金。

三、所需材料清单

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银行卡(申请人名下的社保卡或当地指定银行的储蓄卡);

四、办理流程

1.提交申请:申请人携带上述材料,到参保人员户籍所在地的便民服务中心(或居保经办窗口)提交书面申请,填写《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及《告知承诺书》。

2.审核材料:工作人员对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进行审核,材料不齐的需当场告知补充。

编辑:李飞

编审:彭艳

总编:邓亚军

温馨提示: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有效期为自认证成功起一年,请各位养老金领金人员在有效期到期之前及时进行验证,避免因认证过期导致待遇暂停发放,网络认证方式如下。

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流程:

1.四川人社app:1.下载四川人社APP;2.完成账号注册;3.登陆并完成人脸识别;4.点击首页社会保险领取资格认证,选择本人认证或替他人认证;5.点击提交认证,选择人脸识别认证开始人脸识别认证;6.页面提示养老待遇资格认证成功。

2.微信小程序“达州人社”:1.关注达州人社公众号;2.点击首页资格认证;3.选择本人认证或替他人认证;4.点击提交认证,选择人脸识别认证开始人脸识别认证;5.页面提示养老待遇资格认证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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