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城乡居民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能提前支取吗?
答: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储存额一般不允许提前支取,其核心用途是专门用于退休后发放个人账户养老金,确保参保人晚年基本生活保障,不能随意挪作他用。
不过,在以下3类特定情形下,个人账户储存额可以按规定提取或处理,并非完全“锁死”:
参保人死亡:个人账户内尚未领取的余额,可由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一次性申请提取,这属于遗产性质的资金传承。
丧失中国国籍:参保人因出国(境)定居等原因丧失国籍,不再符合国内养老保险参保条件时,可申请一次性提取个人账户储存额,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已享受其他基本养老保障待遇:若参保人同时参加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等其他类型的基本养老保险,且已开始领取相应养老金,按“不重复享受待遇”原则,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储存额可一次性提取,避免待遇重复叠加。
编辑:李飞
编审:彭艳
总编:邓亚军
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流程:
一、四川人社app
1.下载四川人社APP;
2.完成账号注册;
3.登陆并完成人脸识别;
4.点击首页社会保险领取资格认证,选择本人认证或替他人认证;
5.点击提交认证,选择人脸识别认证开始人脸识别认证;
6.页面提示养老待遇资格认证成功。
二、微信小程序“达州人社”
1.关注达州人社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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