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暂行办法》实施前已领取病残津贴待遇还能继续享受吗?
答: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转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二条规定:截止2024年12月31日,仍在领取我省病残津贴且待遇领取地在我省的人员,从2025年1月1日起,可按《暂行办法》规定重新计算待遇并按月领取病残津贴。
编辑:秦靖超
编审:罗力铭
总编:邓亚军
通川区人社局 2025-09-08 10:22 1267
问:《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暂行办法》实施前已领取病残津贴待遇还能继续享受吗?
答: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转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二条规定:截止2024年12月31日,仍在领取我省病残津贴且待遇领取地在我省的人员,从2025年1月1日起,可按《暂行办法》规定重新计算待遇并按月领取病残津贴。
编辑:秦靖超
编审:罗力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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