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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政策之窗652承办工伤保险事务机构的职责

通川区人社局 2025-08-25 09:06 1534

问: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履行哪些职责?

答: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履行下列职责:(一)根据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征收工伤保险费;

(二)核查用人单位的工资总额和职工人数,办理工伤保险登记,并负责保存用人单位缴费和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情况的记录;

(三)进行工伤保险的调查、统计;

(四)按照规定管理工伤保险基金的支出;

(五)按照规定核定工伤保险待遇;

(六)为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免费提供咨询服务。

编辑:杨莹莹

编审:王彦苏

总编:邓亚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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