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用人单位应该如何管理公益性岗位人员?
答:根据《四川省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川人社规[2024]17号)第十六条规定,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实行“一人一岗“,不得将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借调到其他单位工作;不得安排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到非公益性岗位工作;不得将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在公益性岗位之间混岗使用。
编辑:汤国辉
编审:唐赞
总编:邓亚军
通川区人社局 2025-07-29 14:35 879
问:用人单位应该如何管理公益性岗位人员?
答:根据《四川省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川人社规[2024]17号)第十六条规定,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实行“一人一岗“,不得将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借调到其他单位工作;不得安排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到非公益性岗位工作;不得将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在公益性岗位之间混岗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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