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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政策之窗544哪些工伤待遇由用人单位支付

通川区人社局 2025-06-23 11:10 1489

问:哪些工伤待遇由用人单位支付?

答:根据《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用人单位需依法承担四项工伤保险待遇:

(1)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福利待遇。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停工留薪期护理。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3)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用人单位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

(4)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五级至十级伤残职工依法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编辑:卢强

编审:王彦苏

总编:邓亚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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