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

下载通川客户端

新闻热线:0818-6086866 通川新闻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18-6086866 邮箱: 619516370@qq.com

人社政策之窗467超龄等从业人员何时停保?

通川区人社局 2025-05-12 09:07 1164

问:超龄等从业人员何时停保?

答:根据《四川省超齡等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办法》第六条规定:劳务协议、实习协议、规范化培训协议、见习协议、服务协议等期满需要进行人员减少的,从业单位填报《缴费人员减少申报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参加工伤保险的超龄等从业人员办理停保手续(处于停工留薪期的除外)。需要提前解除、终止或者续签协议的,从业单位应当及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相关手续。

从业人员年满65周岁,信息系统及时进行预警提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及时为其办理停保手续(处于停工留薪期的除外),年满65周岁当月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

编辑:卢强

编审:王彦苏

总编:邓亚军

评论 0

  • 还没有添加任何评论,快去APP中抢沙发吧!

我要评论

猜你喜欢

去APP中参与热议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