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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政策之窗302失业保险关系转移

通川区人社局 2025-02-10 14:03 1247

问:失业保险关系能不能转移呢?

答:我省已实施失业保险省级统筹,省内无需转移失业保险关系,但跨省需转移失业保险关系。哪些人员可以申请失业保险关系跨省转移呢?1.参保职工跨省就业的,失业保险关系应随之转移至新参保地,缴费年限累计计算。2.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在最后参保地申领失业保险金及其他相关待遇,也可以选择回户籍地申领,待遇发放期间不得中途变更发放地。选择户籍地申领的,须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跨省转移。3.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但未申领,以及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参保失业人员,跨省重新就业并参保的,失业保险关系应随之转移至新参保地,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编辑:冷锡华

编审:唐赞

总编:邓亚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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