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达州市通川区委巡察工作公告
(2024年第20号)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区委第二、第三巡察组于2024年10月16日分别进驻区人民检察院、区人民法院,对其领导班子及成员开展了联动巡察,现已完成集中巡察任务,将于2024年11月16日撤离2个被巡察单位。
按照时间安排,区委各巡察组于11月16日17:00前对设置在2个被巡察单位的信访接待点予以取消,对“意见箱”全部撤收,巡察组联络电话、电子邮箱、微信举报平台停止使用。之后,群众信访可通过正常渠道向有关部门反映。衷心感谢广大干部群众的参与和对巡察工作的支持。
中共达州市通川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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