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和规范社区矫正工作,提高社区矫正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通川区委编办通过明确机构设置、优化编制配置、明确职能职责三项举措,聚焦“3个+”切实筑牢社区矫正安全稳定“防火墙”,助力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不断提升全区社区矫正工作现代化水平。
一、聚焦“难点+痛点”,抓好破题引导关
为破解社区矫正工作中的困难问题,设立通川区社区矫正委员会,争取党委政府对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视关心和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健全完善了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司法行政组织实施、社会多方参与的社区矫正领导体制。聚焦“难点+痛点”,通川区社区矫正委员会发挥牵头作用,定期召开工作联席会和情况通报会,强化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指导和督促,研究社区矫正工作中出现的重点难点问题。同时,积极落实社区矫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司法所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三个机制,积极构建社区矫正工作齐抓共管的新局面。
二、聚焦“专项+专业”,抓实工作保障关
围绕解决基层司法所执法力量单薄,工作任务繁重的问题,通川区19个乡镇(街委)司法所均实现立户列编,充实基层一线工作力量。聚焦“专项+专业”,积极探索社区矫正工作“专职、专业、专责”队伍建设。一方面,建立“与辖区派出所联动,注重治安防控;与所属社区联动,注重平安稳控;与小区楼院长联动,注重及时把控”的“三联三控”工作机制,增强社区矫正工作专业力量;另一方面,通过管理社区矫正对象数量的一定比例测算所需编制数,为19个乡镇(街委)司法所共配置28名司法专编和35名司法助理员,切实保障基层工作力量。
三、聚焦“智慧+智能”,抓深运行落实关
在区司法局加挂通川区社区矫正管理局牌子,进一步明确社区矫正机构具体职责,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聚焦“智慧+智能”,持续深化社区矫正工作信息化建设,成立通川区社区矫正中心,中心设置20个功能室,打造集业务管理、指挥调度、应急处置等功能于一体的智能化体系,实现了“家门口探监”、“人性化”帮扶,极大地促进了我区社区矫正中心依法履行社区矫正职责,规范执法程序和执法行为。目前从事社区矫正工作人员5名,其中政法专编3名、司法辅助人员1名、派驻民警1名,实现人员专职专用,切实保障社区矫正工作顺利开展。我区社区矫正中心规范化建设成效显著,2020年被四川省评为“省级规范化社区矫正中心”。
撰稿:陈娇娇
审核:李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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