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是否可以转移接续?
答: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可转移接续。根据《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达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的通知》(达市府规〔2022〕2号)第六章规定:
一、参保人已连续2年(含2年)以上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因就业等个人状态变化在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间切换参保关系的,且中断缴费时间不超过3个月的,缴费后即可正常享受待遇,确保参保人待遇无缝衔接。中断缴费时间超过3个月的,参加职工医保从缴费之日起30日后享受医保待遇,待遇享受等待期满后暂停原参保关系。
二、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其缴费年限的计算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由职工医保转为居民医保的,原职工医保的缴费年限计入居民医保缴费年限。
(二)跨统筹地区转移到达州市的参保人员,其在转出地的职工医保的缴费年限,与转入达州市后的职工医保缴费年限一并累计计算。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在达州市的实际缴费年限不低于10年,且符合达州市最低缴费年限的,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规定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评论 2
tc15672 2023-07-31
医保好
tc78921 2023-07-28
医保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