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上下班途中交通事故“非本人主要责任”是如何认定的?
答:《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的“非本人主要责任”的认定,应当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等有关部门出具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决为依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等有关部门没有确认交通事故事实存在且申请人不能证明职工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伤害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作出不予认定工伤结论。
编辑:杨莹莹
编审:王彦苏
总编:邓亚军
通川区人社局 2026-06-18 10:19 1125
问:上下班途中交通事故“非本人主要责任”是如何认定的?
答:《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的“非本人主要责任”的认定,应当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等有关部门出具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决为依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等有关部门没有确认交通事故事实存在且申请人不能证明职工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伤害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作出不予认定工伤结论。
编辑:杨莹莹
编审:王彦苏
总编:邓亚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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