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如何确认工伤职工工伤待遇领取资格?
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职工及其近亲属或者用人单位关于工伤医疗、康复、辅助器具配置费用、伤残待遇、工亡待遇等待遇申请后,应当核准享受待遇人员的身份并通过信息系统核查职工参保缴费、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等信息,对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确认工伤职工享受待遇资格。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认定工伤决定书》(申请人免提交)记载的工伤认定申请时间进行核对。用人单位未在《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
编辑:王雨霖
编审:罗力铭
总编:邓亚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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